山西省开始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紧急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要求,我省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据悉,目前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已对销售和回收企业关闭信息录入功能,并将于2012年4月30日24时对拆解处理企业关闭信息录入功能。省财政厅要求有关拆解处理企业在此时限前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录入信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各类企业要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启动实施之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所载日期为准),符合要求的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资金,整理、备齐政策规定的各项书面申报材料,在2012年5月10日前分别报送当地商务、环保部门予以审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商务、环保部门要在2012年5月31日前出具正式审核文件,由企业向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财政部门将在2012年6月20日前对企业审核、拨付完毕。2012年6月20日24时将关闭信息系统。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表》,经省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2年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有关企业申请补贴的相关资料及记录家电销售、回收和拆解处理情况的原始凭证应当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据悉,目前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已对销售和回收企业关闭信息录入功能,并将于2012年4月30日24时对拆解处理企业关闭信息录入功能。省财政厅要求有关拆解处理企业在此时限前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录入信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各类企业要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启动实施之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所载日期为准),符合要求的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资金,整理、备齐政策规定的各项书面申报材料,在2012年5月10日前分别报送当地商务、环保部门予以审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商务、环保部门要在2012年5月31日前出具正式审核文件,由企业向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财政部门将在2012年6月20日前对企业审核、拨付完毕。2012年6月20日24时将关闭信息系统。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表》,经省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2年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有关企业申请补贴的相关资料及记录家电销售、回收和拆解处理情况的原始凭证应当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