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十大部门联手年底规范废品回收

     再生资源回收,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产业,但又是一个容易被管理部门忽视的产业。刺鼻的异味,横流的污水,异常的噪音,诸多的安全隐患,是众多废品回收站的真实写照,而最让丽水市民厌恶的是,少数回收人员经常游走在居民区里,看见没人就顺手牵羊;某些回收点收购赃物,成了小偷的销赃渠道,让我们不得不发出感慨:废品回收业,是时候该好好整治了。

  废品回收点问题多

  丽水市区灯塔工业区,几乎是废品回收的大本营,记者转了一圈,发现废品回收点多得连做了多年回收生意的老板都说不上来。沿着那条小路走,两旁都堆满了饮料瓶、玻璃、钢铁、废旧木料、门板、塑料板等等,还有一堆堆码得老高的破棉胎,旧衣服,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走进一家回收点内,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各种废物无规则地堆得又高又乱,废品中间,铺着一张简易床,旁边有只做饭的铁锅。有两个妇女戴着口罩正在废品堆里分拣。她们告诉记者,自己是河南人,在丽水收购废品已有十多年了,地上的废品是刚刚收回来的,经过分拣后,他们要把自己经营的塑料废品留下来,其余的金属类和纸箱类废品就转卖给附近的另两位老乡。

  记者从她们口中得知,经营废品回收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平时也从没人来管理,只有派出所偶尔会来查一下暂住证。这一行业目前还处在管理真空状态。

  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废品回收点内乱搭乱建,电线分布混乱,废旧物品乱堆乱放,几乎每个站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同时,这些人消防意识薄弱,收购站内记者没有发现消防器材,也没有看见悬挂消防警示牌。

  在其中一家铁皮盖的简易棚子中,记者看到里面堆满了塑料、塑胶、报纸等易燃废品,一名废品回收人员从屋内搬出炉子,就在距离废品堆不到一米的地方,点火做饭,对旁边的易燃品视而不见。

  邻居抱怨受不了

  看到记者采访,家住附近的黄啸明老伯上前叹苦:每年雨季的时候,有些废旧品经雨水浸泡,污水横流,异味熏天。像前几天,太阳很大,有些塑料桶可能是装过化学物品的,经太阳一晒,挥发了,一股股说不上来的臭味四处弥漫,呛得人喘不过气来。

  而另一位居民说,他家住二楼,只要一刮风,周围收购站里飘出的纸屑、塑料袋等就满天飞,家里的柜子、桌椅几乎每天都要积上一层灰。除了灰多、味重外,那些垃圾很容易滋生苍蝇、蚊子,所以这里蚊蝇也特别多。

  十大部门联手整治

  针对废品回收行业脏乱无序的现状,近日丽水市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供销社、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前期整治小组对市区内的废品回收点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造册登记,市经信委、市规划局提出再生资源网点布局规划意见,市供销社按网点布局规划设立市场准入制度,对具备回收条件的,由市供销社进行准入登记,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否则不得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整治小组副组长、市供销社副主任吴健勇介绍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丽水市“六城”联创工作要求,整治领导小组对废品回收经营站点列出八条标准和要求: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二是回收场所应为封闭式院(房),配备消防器材和卫生保洁设施;三是场地干净整洁,无污水积沉,无异味,并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四是所收物品入室入棚进场,不得露天堆放,按类别划定区域,分类存放,各区域应有比较醒目的标志牌;五是要有完整的回收和出售台账记录,经营规范;六是不得收购赃物或嫌疑物品,不得收购市政、环卫、电力、通讯、交通系统的专用设施和物件(特别授权单位除外);不得回收有毒、有害物品,不得私自对回收物品进行拆解,防止污染环境;七是不得占道堆放废品,占道收购、分拣、整理废品;八是废品运输过程中,应捆扎严密,防止抛洒遗漏。

  通过整治,保留一批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符合市容标准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整改一批布局不合理、经营欠规范、影响市容形象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取缔一批通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

  到年底时,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个回收点开展逐个检查、验收。对于达标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标单位标识牌,保护其依法经营。不达标并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吴健勇告诉记者,为了让这一行业更规范,更便于管理,他们曾到宁波、永康等地取经。接下去,丽水市也会参考各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对散乱的回收点进行合并重组,成立几个规模大的股份制回收公司,根据自愿原则,小站点可以入股,也可以成为大公司的代收点,并组织建成行业协会,实施行业自律,这样行业得到规范,管理上也更方便了。